蚌埠將新增集中式充電站50座 分散式充電樁1.8萬個
發布時間:
2017-12-20
隨著新能源汽車不斷普及,與之配套的充電設施建設成為公眾關注的焦點。對于市民來說,購買一輛新能源汽車是“小意思”,關鍵是后續的充電及配套等相關問題。可以說,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體系不完善,已成為制約其發展的主要瓶頸。
為此,市政協委員張兆強提出,應建設新能源汽車示范充電站,并在全市乃至全省形成網絡,在方便市民使用的同時,培育良好的新能源汽車應用環境。
新能源汽車處于發展“春天”
“發展新能源汽車已成為未來汽車工業的發展方向。新能源汽車將催生汽車動力技術的一場革命并帶動汽車產業升級,建立新型的國民經濟戰略產業,是汽車工業發展的必由之路。”在《關于建設新能源汽車示范充電站的提案》中,市政協委員張兆強指出,新能源汽車正處于發展的“春天”。
中國汽車工業協會發布的數據表明,中國已經成為全球******的電動車市場。2016年純電動乘用車銷量約為25.7萬輛,同比激增75%。今年前五個月,中國純電動車銷量大幅增長21%至11.18萬輛。
從蚌埠市的情況來看,截至2016年底,全市在車管部門登記牌照的電動汽車510輛,其中家用電動汽車299輛、公交電動汽車211輛。
蚌埠市充電設施建設嚴重滯后
“雖然新能源汽車前景比較美好,但與之配套的充電設施建設卻由于各種原因嚴重滯后,已成為制約其發展的主要瓶頸。”張兆強告訴記者,現在市民購買新能源汽車時首先考慮的是如何充電,其次才會考慮汽車的其他指標。
根據調研,雖然有規定指出,新建小區按停車數量10%建充電樁設施,但在實際中很難實現。由此帶來家用充電樁嚴重不足,給市民帶來極大不便,也讓打算購買新能源汽車的市民望而卻步。
小區里充電樁供應不足,那么,是否可以向其他單位或商用充電站“借”電呢?張兆強在調研中發現,雖然目前有部分城市已經建立了新能源汽車充電站,但大部分都是給公交公司的新能源公交車、環衛公司的新能源環衛車、物流公司的新能源物流車等充電使用的,屬于單位內部自用性質,沒有進入商用市場。
“目前,除國家提倡的新能源汽車試點城市外,一般城市對家用新能源汽車開放的充電站尚存在空白。”張兆強說。而蚌埠市目前也僅擁有新二中首末站、新船塘首末站、客運南站、張公湖樞紐站、高鐵南站停保場五處公交充電站和零星充電樁,遠不能滿足市民的日常充電需求。
以點帶面形成電動汽車充電網絡
“目前,新能源電動汽車因為技術條件限制,一次充電最長運行距離還不夠遠,對于跑長途來說,如果路途中間沒有充電設施,車主可能不敢把車開到其他城市甚至更遠的地方,這嚴重限制了新能源汽車的使用。”張兆強指出,如果全省主要城市都建有充電站,初步形成全省的電動汽車充電網絡,那么就可使電動汽車在省內暢通無阻。同時,結合國家高速公路網的快速充電網絡,可給來安徽或途經安徽的電動汽車出行提供動力保障,促進電動汽車的使用和發展。
為此,張兆強建議,可根據本地電動汽車發展狀況,采取適當超前的原則,優先選取本地有意向、有實力的企業,特別是民營資本進入電動汽車充電站點建設行列,在城市交通繁忙地段建設一個至二個電動汽車充電站。
“示范充電站建好后,應協調公交、出租車、物流及黨政機關等新能源電動汽車擁有單位,在電價合理優惠的基礎上,將上述電動車的充電工作安排在示范充電站內進行。這樣既可以減少重復建設,節約建設資金,又可提高充電設備利用率,并且在電價優惠的基礎上實現互惠互利。”張兆強說。
與此同時,充電站運營商不能光把目光盯著當地,一定要放眼全國,通過智能電網、物聯網、交通網加入功能強大的公共充電站互聯網在線查詢平臺,實現對電動汽車用戶跨區域、全覆蓋的服務,滿足電動汽車用戶的需求,方便外地用戶來本地充電。在獲取經濟利益的同時,提升本地知名度和擴大服務范圍。
全市將新增集中式充電站50座
“您提出的建議對蚌埠市加快新能源汽車產業及配套基礎設施建設發展,打造新能源汽車產業鏈,踐行綠色發展、協調發展理念,推進國家生態文明先行示范區建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對此提案,市發改委迅速答復,并會同市住建委、市規劃局積極謀劃相關工作。
事實上,蚌埠市已制定規劃和實施方案,對相關內容進行謀劃。根據《蚌埠市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實施方案(2016-2020年)》,到2020年,全市新增集中式充電站50座,分散式充電樁1.8萬個。
在配建方面,市規劃局已制定有關文件,對擬出讓(劃撥)的建設用地,規劃條件明確提出配建標準:新建公共建筑物停車場和社會公共停車場,按不少于規劃停車位20%的比例配建充電樁;新建住宅小區停車位應全部預留充電樁建設安裝條件,配建的充電樁原則上不少于規劃停車位的10%。
“新能源汽車充電站的建設與主體工程同步規劃、同步設計、同步施工和同步投入使用。規劃許可中審核配建要求,規劃核實中落實配建標準,沒有達到要求的,不予規劃驗收。”提案答復中指出。
打造“智慧出行”綠色出行模式
在發展模式方面,鼓勵社會資本參與建設運營充電基礎設施和智能服務平臺,引導商場、超市、電影院等商業場所為用戶提供充電服務,構建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充電服務市場。結合智慧城市建設,積極發展第三方服務平臺,促進車樁充電接口、充電交易結算支付、充電服務信息的互聯互通。制定充電基礎設施質量、安全、計量、計費、結算等管理規范,充電設施應具備由第三方檢測機構出具的標準符合性合格報告。
與此同時,圍繞“共享經濟”,促進新能源汽車的發展應用。結合蚌埠市新能源汽車產業鏈的發展,適時研究出臺電動車分時租賃補貼以及相關扶持政策。同時,結合智慧城市的建設,通過“互聯網+”,將用戶、平臺、上下游企業連接在一起,打造手機預約、即租即還、線上結算、保險無憂、停車免費等方便、快捷的綠色出行經濟模式。
2026/0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