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貴州省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省級補助申報指南發布 按國標1:0.5補貼
發布時間:
2017-04-01
3月30日,貴州省發布《2016年貴州省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省級補助申報指南》。根據指南,2016年度貴州省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省級補助標準為:對貴州省符合要求的新能源汽車產品,按中央財政補助標準的50%給予跟進補助,其中:省級補助25%、市州補助25%、中央和本省補助總額不超過車輛銷售價格(車企向消費者公布的含中央和地方補助金額的市場指導價)的60%。
據了解,2016年度貴州省新能源汽車省補對象及范圍為:列入工信部《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推薦車型目錄》,在貴州省購買,并于2015年1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間注冊登記的新能源汽車(2015年1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間注冊登記的新能源汽車補助標準按2015年標準執行),在省外注冊登記后轉移至惠州省的車輛以及省內車輛過戶登記的不予補助。
此外,《2016年貴州省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省級補助申報指南》還明確了申報資金補助工作流程、申請單位需提交的資料以及其他事項。電動汽車資源網整理《2016年貴州省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省級補助申報指南》政策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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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