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減免新能源汽車停車費用,免首2小時停車費
發布時間:
2017-11-22
成都市近日發布《關于新能源汽車停車收費實施減免的通知》,規定每天0:00-24:00,在臨時占道停車場(點)首次停車,免首2小時停車費,在市及區(市)縣政府財政全額投資建設的同一公共停車場(點)首次停車,免首2小時停車費。
關于新能源汽車停車收費實施減免的通知
市級有關部門,各區(市)縣發改(經發)局、經濟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財政局、交通局、公安(分)局,市級平臺公司:
為支持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根據市政府有關政策規定,我市對新能源汽車停車收費實施減免,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在我市公安車輛管理部門注冊登記的新能源汽車,憑有效牌(證),在我市行政區域內以下停車場(點)和時段停放享受收費減免政策。
(一)每天0:00-24:00,在臨時占道停車場(點)首次停車,免首2小時停車費,在市及區(市)縣政府財政全額投資建設的同一公共停車場(點)首次停車,免首2小時停車費。
(二)每天7:00-19:00在市及區(市)縣政府財政全額投資建設的駐車換乘(P+R)停車場停車,收費減半。
二、上述停車場(點)經營單位,應在明碼標價牌(欄)上注明優惠政策。
三、各級有關部門及單位應督促上述停車場(點)經營單位,嚴格按照本通知規定執行。
四、鼓勵其他停車場(點)對新能源汽車停車實施收費減免。
五、各級價格主管部門應依法加強價格監督檢查,查處各種價格違法行為。
六、本通知自11月20日起執行,有效期至2019年12月31日。此前凡與本通知不一致的相關規定,一律以本通知為準。若有新規定,從其規定。
2026/0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