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年底前圍繞重點領域將推廣5萬輛新能源汽車
發(fā)布時間:
2018-10-08
今年年底前云南將重點圍繞私人購車、政府采購、公共出行以及旅游等領域,在昆明、曲靖、玉溪等滇中城市群和重點旅游城市及景區(qū)推廣5萬輛新能源汽車,公共機構將帶頭推廣。
云南省工信委副主任陳云生介紹,已出臺的《云南省加快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方案》明確,充分發(fā)揮財政補貼、稅費優(yōu)惠、通行優(yōu)先等政策的引導作用,積極鼓勵私人購買新能源汽車。加快推進充電便利化,著力解決私人購買和使用新能源汽車過程中充電難、充電貴等問題。
公共機構應帶頭推廣新能源汽車。除新能源汽車不能滿足功能需要以外,新增的一般公務用車、特定業(yè)務用車和固定區(qū)域內執(zhí)法執(zhí)勤用車,以及新增和更新垃圾清運、道路維護等市政工程用車,應全部采購和使用新能源汽車。
云南將全面推進城市公交車、旅游客車、出租車電動化。各地新增或更新城市公交車、巡游出租車中,新能源汽車比例昆明市不低于80%,曲靖、玉溪、楚雄、紅河4州市不低于60%。鼓勵旅游景區(qū)和重點旅游線路新增的營運車輛逐步更新為新能源汽車。
此外,云南還將大力推進城市配送領域使用新能源汽車;支持各類社會資本進入網約車、租賃等城市共享新能源汽車領域,同步建設智能車聯(lián)網,實現(xiàn)停車位(樁)智能互動,提升城市交通服務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