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2021年度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專項資金分配計劃公示
發布時間:
2022-03-22
3月18日,廣東能源局公示2021年度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專項資金分配計劃。2021-2023年廣東省充電設施補貼標準為珠三角地區直流樁不超過200元/千瓦、交流樁不超過40元/千瓦,粵東西北地區直流樁不超過300元/千瓦、交流樁不超過60元/千瓦,高速公路快充站內充電樁參照珠三角地區補貼標準執行。
2021-2023年對粵易充平臺每年補貼100萬元。建成投運、驗收合格并于2019-2020年取得粵易充接入證明的公共充電樁,待2017-2020年中央充電基礎設施獎補資金下達后予以補貼。
2021年度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專項資金分配金額涉及廣東省20個地區共計2.4億元。其中廣州獲得最高補貼,為7534萬元;其次是東莞,獲得5021萬元專項補貼;第三是佛山,補貼金額為2360萬元。

原文如下:
廣東省能源局關于2021年度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專項資金分配計劃的公示
為進一步支持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按照《廣東省財政廳 廣東省能源局關于印發省能源局經管節能降耗和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粵財工〔2020〕40號)有關要求,根據各地市(除深圳外)、省交通運輸廳報送的建成投運、驗收合格并于2021年取得粵易充平臺接入證明的公共充電樁的數量和額定功率數,按照“鎖定預算、總額控制”原則,采用因素法切塊,編制我省2021年度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專項資金分配計劃,現將資金分配計劃予以公示(見附件)。
2021-2023年我省充電設施補貼標準為珠三角地區直流樁不超過200元/千瓦、交流樁不超過40元/千瓦,粵東西北地區直流樁不超過300元/千瓦、交流樁不超過60元/千瓦,高速公路快充站內充電樁參照珠三角地區補貼標準執行。實際補貼標準根據補貼資金總量進行折算。2021-2023年對粵易充平臺每年補貼100萬元。建成投運、驗收合格并于2019-2020年取得粵易充接入證明的公共充電樁,待2017-2020年中央充電基礎設施獎補資金下達后予以補貼。
公示期從2022年3月18 日至3月24日(共7天)。對公示內容如有異議,請在公示期間向省能源局反映。以個人名義反映情況的,請提供真實姓名、聯系方式和反映事項證明材料等;以單位名義反映情況的,請提供單位真實名稱(加蓋公章)、聯系人、聯系方式和反映事項證明材料等。
受理單位:廣東省能源局電力處
聯系電話:020-83138595
電子郵箱:nyjdlc@gd.gov.cn
郵政地址:廣州市越秀區東風中路305號10號樓808房(510031)
廣東省能源局
2022年3月17日
2026/01/06